
马晓光当选为常德市模范法官
湖南经济网12月30日讯(记者 周聪)该院全年共受理一审刑事、民商事、行政等诉讼案件共计1133件(含旧存),审结985件,审结率为87%。全年共受理执行案件324件,执结265件,净执结率为81.8%,执行标的达532万元;受理申诉再审案件6件,审结5件。位居全省第二名,居全市政法单位之首。如此骄人的成绩让人倍感欣慰,这就是常德市石门县人民法院。通过对各类案件的依法审判和执行,有效地打击了各种刑事犯罪,依法调节了社会关系,有效地化解了社会矛盾,为维护社会稳定、促进经济繁荣、打造“和谐石门,和谐常德”做出了积极的贡献。

全国优秀法官马晓光
当然,这一切都不是偶然的,这都是法院全体工作人员辛勤努力的结果。其中虽然不乏有识之士和能人异士,但有个名字却特别响亮,他就是马晓光。
2007年3月1日,最高人民法院召开“全国优秀法院”、“全国优秀法官”表彰大会,湖南省石门县人民法院壶瓶山法庭庭长马晓光被最高人民法院授予“全国优秀法官”称号。这位从“湖南屋脊”走出的“国优法官”,情系大山,把法庭“挑”进山寨,使一双双反目的夫妻破镜重圆,使一对对“冤家”握手言和,为一个个弱者讨回了公道的事迹。田埂上、篝火旁、清风徐来的星空下,“流动法官”马晓光的故事到处传扬。

马晓光最大的爱好是看书



